不服事故认定书,不服当事人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事故书可诉异议可在认定书送达3日内,认定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向法这是院起法定救济途径。
一、不服不服事故认定书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事故书可诉不可以向法院起诉:
1.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认定责任认定存在异议,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院起这是不服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救济途径。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事故书可诉检查、认定调查情况和有关的向法检验、鉴定结论,院起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二、事故认定书不签字影响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其生效并不以当事人的签名为必要条件:
1.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送达方式,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对认定书的认可。
2.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而复核期间,如果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程序将终止。
因此,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也不会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三、无认定书签字能否理赔
律师在线提示在没有当事人签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理赔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但具体需视情况而定: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其生效要件是公安交管部门的制作,而非当事人的签名。
2.如果当事人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使另一方不签字、不理赔,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对该认定书存在异议,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核。
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也规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